仪器设备管理规定(修订稿)

作者: 佚名   审核人: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2-01-01

为有效管理分析仪器设备, 使仪器正常运行, 确保分析测试数据准确、 可靠,在遵守学校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特指定本规定。

一、 分析测试中心的仪器、设备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各仪器管理人员即为所负责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责任人。

二、 仪器管理人必须严格按照各仪器的操作规程使用和维护仪器。

三、 对仪器、设备可能造成危害的样品,仪器管理人在进行测试之前必须具有可行的预防措施,在仪器、设备运行过程中,管理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四、 仪器使用完毕后,及时做好仪器后处理工作,按照正确程序关机,清理仪器及仪器室卫生,及时填写使用记录。

五、 仪器管理人应熟悉所负责仪器、设备的状况,定期检查,认真维护,精心保养,并做好详实记录。若仪器较长时间内无工作任务,必须至少一周给仪器通电一次,每次不得少于2小时。

六、 按照各仪器的检定程序定期检定所负责的仪器,并做好详实记录,以保证测试数据的准确可靠。

七、 必须保持仪器及仪器室的清洁,保持仪器室的温度和湿度符合要求,在季节变换期间尤其要注意检查仪器室的湿度变化。

八、 仪器管理人须对所负责的仪器、设备建立详实、完整的技术档案,档案内容包括:

1、仪器技术档案:仪器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管理人、使用人、说明书、设备清单、安装和维修保养记录等,帐物卡必须一致。

2、仪器使用和维护记录:仪器使用时间、使用人、使用前后仪器状态、测试项目、测试样品、数据处理、测试结果、使用后仪器维护、备注等。

九、 仪器一旦出现故障,仪器管理人应及时、客观地分析故障产生的原因,及时书面通报并及时联系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维修完毕后,由维修人员和仪器负责人一同填写维修记录,存入档案。

十、 本规定于2011年12月20日修订,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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