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品测试须知

作者: 佚名   审核人: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2-02-12

1、 委托样品测试请到分析中心办公室办理登记、交费手续。

2、 登记时请正确、清晰填写《盐城工学院分析测试中心样品测试委托单》 ,如样品的类型,样品数量,检验项目,检验方法等。如有不明之处可与接待人员联系。

3、 请样品委托人尽可能提供该样品除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外的详尽情况。如送检的目的及要求,有关的参考数据等,以便快速、准确地进行分析检测。情况复杂的样品,请与接待人员共同协商解决办法。

4、 测试依据不明确时,本中心的报告只出具检测数据,对检测结果不作符合性判定。

5、 送检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并满足分析测试要求,需要本中心制样品的,则需提供足够数量的样品。若需本中心制样,则依制样品的难易程度,收取制样费。

6、 贵重样品、有毒或有放射性的样品、容易变质和损坏的样品,有磁性的样品和易磁化的样品请在测试申请表中说明,必要时请注明保管条件。

7、 测试费按学校有关规定收取(见收费标准)。

8、 一般样品本中心在3-5个工作日出具测试结果;成分复杂、难处理或测试方法不明确需通过实验确定测试方法,会适当延长测试时间。要求本中心加急出示测试结果的,本中心将加收加班费。

9、 本中心郑重声明:严守秘密,保护样品委托人的各种权利,包括专利权、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等不受侵犯。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